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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檢與運將起口角 遭鎖公車內憤提告

行車記錄器中,司機與郭姓夫妻起口角,司機憤而將兩人關車上達20分鐘,最後雙方因和解不成,郭姓夫妻將提告其妨害自由。(記者張忠義翻攝)

行車記錄器中,司機與郭姓夫妻起口角,司機憤而將兩人關車上達20分鐘,最後雙方因和解不成,郭姓夫妻將提告其妨害自由。(記者張忠義翻攝)

2014/04/29 19:2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高雄一名女檢察官郭麗娟,和先生一起回母校散心,中途與公車司機起口角,司機於是報警,並將兩人關在車上達20分鐘,直到警方到場後才放人,夫妻倆憤而提告司機妨害自由。

因不滿司機問東問西 起口角

素有色情業殺手之稱的女檢察官郭麗娟,上月十五日和先生搭乘由路敘伯駕駛的紅七線公車回母校高師大散心,因司機見兩人不像學生,問了要去哪裡、做什麼,引發夫妻倆不滿,雙方你一言我一語回嗆,司機憤而將車駛往校門口警衛室並報警處理,待其他乘客下車後他又關上車門,將夫妻倆關在車上達20分之久,期間,郭曾提醒他「你這樣可能犯法了。」只見司機不為所動,直到警方到場才開門放人。

得知郭女檢身分 司機頻道歉仍挨告

當郭表明檢察官身分後,司機態度軟化,在警局作筆錄時主動道歉次數達43次、鞠躬達21次之多,但夫妻倆仍怒氣難消,郭提出寫自白書、當庭認罪、並給付最高達10萬元以下的慰撫金作為和解條件,但司機無法接受。眼見和解談不攏,郭檢夫妻打算提告妨害自由,雙方法院見。

律師林峰正指出,妨害自由屬《刑法》公訴罪,雙方若主動和解,法官可斟酌減輕刑責;律師莊秀銘認為,司機因口角把人關車上的行為處置過當,但郭檢夫妻要求的10萬元以下的撫慰金「似乎有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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