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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價登錄修正緩衝期 張金鶚:應加重罰則

張金鶚指出,地政士應該有能力可以針對買方或賣方提供的資訊進行查核,加強實價登錄的落實。(資料照)

張金鶚指出,地政士應該有能力可以針對買方或賣方提供的資訊進行查核,加強實價登錄的落實。(資料照)

2014/01/16 11:43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日前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地政士法》,未來地政士登錄房價有誤,經檢舉或糾正在期限內修正資訊即不會受罰,被外界痛批形同打開實價登錄「假房價」後門,內政部昨天開會討論因應對策,將地政士逾期、申報不實的改正期訂為七天。

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今天出席2014台北燈節記者會時表示,地政士並非是單純參與買賣交易的人,會受到賣方提供訊息所影響,若賣方訊息錯誤造成他的困難,那他當然有點無辜。

張金鶚也指出,地政士應該有能力可以針對買方或賣方提供的資訊進行查核,加強實價登錄的落實。這時候有一個緩衝期的話,某種程度來講,等於更嚴謹地要求地政士,萬一在這情況下還發生錯誤,政府罰則可能就要更嚴苛一點,讓大家不要對於7天期限存有僥倖心理,或者在這7天之內哄抬價格,否則民眾將對於實價登錄失去信心,這應該是政府必須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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