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活發聲明:環評法後未增建不需環評
2013/05/04 22:2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違法營運14年,竟到今年4月才送環評審查,對此,悠活渡假村今(4)晚發出聲明稿表示,指出環評法民國92年公布後,悠活就未再新建及增建建物,因此不需環評。悠活說,即日起至年底的團體及預定房客,住宿都不會受到影響。
位於墾丁國家公園內、頗負盛名的悠活麗緻渡假村,房間數多達410間,營業時間達14年,但今年4月才將環評說明書送交環保署審查。環保署昨(3)日宣布開罰悠活麗緻,同時要求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命令悠活停止開發行為,停止對外營業。
悠活晚間表示,所購買的土地編定於民國54年即為丙種建築用地,可興建度假旅館,於民國85年申請開發,民國88年取得使用執照,而環評法於民國92年1月8日才公布施行,因此未有所謂的未做環評先開發的情況。
悠活董事長曾忠信強調,公司有營利事業登記證,也合法繳稅,「憑什麼叫我停業!」悠活表示,等收到正式的公文後,將與律師討論,在此之前,悠活渡假村仍將正常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