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滑水道3成5不合格 消保官籲限期改善
2012/08/29 12:1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中市法制局消保官日前稽查28條游泳池以及遊樂場內的滑水道,結果發現,竟有3成5的滑水道不合規定,台中市消保官要求,限期內改善問題,否則將開罰。
台中市法制局消保官目前對28滑水道進行稽查,消保官表示,有19家共28條游泳池或是遊樂場內的滑水道不合規定,沒有專門負責的救生員,也沒有張貼正確使用滑水道姿勢的說明,不合格率高達3成5。
行政院體委會對滑水道有明文規定:「游泳池附設滑水道者,經營者應於開放使用時段,每一滑水道終點,應增置救生員一名。且應以明顯標示方式,提醒使用人應注意及應禁止事項。」消保官指出,因為暑假期間大量親子湧入滑水道,孔發生推擠擦撞、或是跌倒嗆水的危險,籲業者限期內改善不合格問題。
對此稽查結果,消保官要求各游泳池或遊樂場於限期內改善,如未依期限改進,將對業者開罰6萬至150萬元不等的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