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雨量少 林保署籲嚴防森林火災

森林火災救火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圖由林保署提供)
〔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馬上就要迎來清明連假,國人慎終追遠但也要小心不要因為祭祖引發森林火災!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今(24日)表示,每年10月到隔年4月都是森林火災高發期,呼籲民眾掃墓時要時牢記「一不、二要」,除草「不」用火,紙錢燃燒「要」集中,林火風險「要」關注。
隨林保署宣導,加上去年降雨多,去年森林火災件數為36件,被害面積為26.94公頃,創下近年新低,林保署表示,森林火災幾乎都跟人為用火不慎有關,另氣象署預測今年春季雨量偏少,山區環境更乾燥,火災風險升高。依據《森林法》第34條規定,在森林區域內未經許可不得引火,違者最高可罰60萬元;若放火燒毀森林,將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須負擔賠償責任。
林保署表示,民眾可透過林業保育署「林火風險評估系統」查詢林地火災潛在風險,避免不必要的焚燒行為,以降低火災發生機率。為鼓勵全民共同防火,若發現森林火災,可撥打免費專線0800-000930(您您您,救山林)或119通報。舉報燒毀國、公有林的行為,經查證屬實,舉報人可獲最高10萬元獎金,最先通報火警者則可獲5千元獎勵,積極守護台灣森林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