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太陽光電年產8.8億度 市府:抵1.4座燃煤機組

台中市太陽光電裝置容量達81.2萬瓩,相當於1.4座燃煤機組,每年可產出綠電逾8.8億度。(市府提供)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經發局指台電統計截至去年底統計,台中市太陽光電裝置容量達81.2萬瓩,相當於1.4座燃煤機組,6年來裝置容量成長5倍,每年可產出綠電逾8.8億度,相當於多供給24萬戶一般家庭年用電量,目標加速2030年達太陽光電100萬瓩(GW)。
經濟發展局長張峯源表示,市府積極透過管制與獎勵雙向策略發展太陽光電,先公後私部分,由市管案場率先領頭建置光電,建置比例達95%,與其他政府機關合計裝置容量約19萬瓩,占全台中市總裝置容量23.4%,私部門建置比例約76.6%,包含停車場、工廠、農業設施及商業建築物等。
先大後小部分,以督促用電大戶及輔導特定工廠建置再生能源為推動政策,已建置裝置容量約18.9萬瓩,占全台中市總裝置容量23.3%,再輔以太陽光電補助及綠能屋頂全民參與計畫鼓勵民眾加入光電行列,市府將持續鼓勵公、私部門建置光電,可享受售電經濟效益,也順應全球綠能趨勢,共推綠色淨零轉型,加速2030年達太陽光電1百萬瓩(GW)目標。
鑑於全國各縣市地面型太陽光電抗爭不斷,且地面型太陽光電對於當地環境排水及土地開發影響甚鉅,張峯源說,市府將加嚴審查地面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申請案件,避免衍生爭議,並以設置在既有建物上的屋頂型太陽光電為推動主力,目前訂定「台中市永續淨零自治條例」。
張峯源表示,草案增訂「要求新闢產業園區的廠房建物屋頂應設置屋頂水平投影面積百分之五十以上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及「既存違章建築未依規定拆除或整理前,得於屋頂、露台設置再生能源發電系統」,此外,今年將積極爭取經濟部經費補助及推廣小面積屋頂型光電設置光電,提高台中市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量。

台中市太陽光電裝置容量達81.2萬瓩,相當於1.4座燃煤機組,每年可產出綠電逾8.8億度。(市府提供)

台中市太陽光電裝置容量達81.2萬瓩。(市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