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超收電費? 民轟故意拖延抄表日
2011/05/13 20:1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根據媒體報導,宜蘭有民眾投訴表示,台電抄表日期不固定,原本60天抄表一次,卻常常遲到多了5天,原本應該算在下個月的電費,變成這個月多的電費,額度計算也從低費率變成最高的電費計價,讓民眾痛批台電違法超收。對此,台電表示,抄表日期難免會碰上假日,並且澄清絕對沒有故意拖延抄表日期。
台電電費的收費方式是採級距式收費,也就是用電量越大,電費計價就越貴。今日據有媒體報導,宜蘭有民眾投訴表示,台電抄表日期不固定,原本應該要60天抄表一次,台電卻常常遲到,故意拖延時間。
若以投訴民眾去年12月的電費計算,晚了2天抄表,用電量仍可落在660度到1000度區間,但若晚了5天抄表,用電量就落在1055度,屬於最貴的用電量區間,計價也就跟著改變,讓民眾氣的痛批台電違法超收。
對此,台電宜蘭營業處表示,假若上個月抄表日多於60天,下個月便會少於60天。此外,台電也澄清,抄表日期難免會遇上假日,澄清絕對不會故意拖延抄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