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淨零自治條例訂24子法 環保局長:盼明年1/1上路
台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有八大核心項目。圖為福德坑環保復育公園。(記者江采蓁攝)
〔記者江采蓁/台北報導〕台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今年6月3日函報行政院待核定,台北市議會警政衛生委員會今(13)日召開環保局專案報告,環保局長徐世勳說,照理說修正後的新案一個月內就會通過審核,希望明年1月1日就能上路;自治條例訂定的24項子法,其中15項需提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審議,除「各階段低碳交通區範圍及實施日期公告」需配合電動運具發展,預計2030年提會審議,其於子法均通過,由各機關繼續辦理法制程序。
台北市淨零自治條例於2022年6月22日議會三讀通過,當年7月5日函報行政院,行政院逾1年半後核定,但部分法規與中央法規牴觸不予核定,環保局修正後,今年6月3日再送交行政院審議。環保局長徐世勳說,照理說修正後的新案一個月內就會通過,待公告期後,希望明年初就能上路。
環保局指出,淨零自治條例訂定的24項子法,其中15項需提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審議,除「各階段低碳交通區範圍及實施日期公告」需配合電動運具發展,預計2030年提會審議,其於子法均通過,由各機關繼續辦理法制程序。
環保局也說明,淨零自治條例有八大核心項目,「降碳」為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量;「創綠」為增加綠能零碳電力;「節能」為減少非必要能源耗用;「綠運」為推廣綠運輸與電動運具;「減廢」為減少一次性用具使用;「增匯」為增加自然碳匯;「調適」為提升抗災復原能力;「永續」為推動環境保育、永續發展。
因應淨零自治條例,台北市先前已成立「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統籌氣候調適與節能減碳工作,分工為淨零轉型組(主管機關環保局)、永續願景組(都發局)、能源與生態組(產發局)、低碳交通組(交通局)、水土資源組(工務局)、低碳社區組(民政局)、淨零教育組(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