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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林們」35件都僅罰3萬元 議員李明賢批北市府成幫兇

台北市長蔣萬安(左)11日赴議會進行專案報告與備詢,和衛生局長陳彥元(右)同台答詢。(記者廖振輝攝)

台北市長蔣萬安(左)11日赴議會進行專案報告與備詢,和衛生局長陳彥元(右)同台答詢。(記者廖振輝攝)

2024/04/11 12:24

〔記者何玉華/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李明賢今(11)在市議會質詢台北市長蔣萬安時指出,北市重罰寶林共350萬元,但從去年至今,北市以違反食安法裁罰共35件,這些業者違規情節跟寶林一樣,裁罰卻是最低額度3萬元,質疑裁罰機制不合理,市府和稀泥變成幫兇,要求市府要提出檢討報告;蔣萬安坦言不妥,會檢討改進,衛生局長陳彥元表示,累犯一定是加重裁罰。

李明賢指出,市府重罰寶林350萬元,包括保險失效罰300萬,另根據食安法47條第12款「對依本法規定應提供之資料,拒不提供或提供資料不實」開罰50萬元。而類似寶林這種黑心或惡劣店家還有多少?

李明賢指出,北市從去年至今,稽查違法食安法「拒不提供或提供資料不實」裁罰1件,開罰最低的3萬元;違反食安法「規避、妨礙或拒絕本法所規定之查核、檢驗、查扣或封存」裁罰34件,都是最低額度3萬元。

李明賢說,35件的違規情節都跟寶林一樣,市府卻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難道稽查只是形式嗎?每一件違規程度不同,開罰金額卻都一樣,質疑公權力不彰,衛生局的妥協與變相包庇和稀泥,是食安危機的幫兇。難道「媒體有報導就重罰50萬,媒體不報導就輕輕放下只罰3萬元」,根本是兩套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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