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7天相思苦!犬貓入境有條件可免隔離
2024/02/29 12:11
〔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過去帶犬貓自狂犬病疫區返國,即使定期接種狂犬病疫苗,仍要檢附毛小孩體內狂犬病抗體力價報告等文件,入境後還必須隔離7天,農業部防檢署修改規定,今(29日)起飼主只要提供符合規定報告與文件,可向防檢署申請免隔離證明。
隨犬貓伴侶動物近年輸入大幅增加,防檢署在召開座談會與專家會議後,去年10月底預告修正相關辦法,從過去「需隔離」的一元制改為今起上路的「需隔離或免隔離」的雙軌制,過去施行犬貓都必須隔離的一元制時,準副總統蕭美琴去年卸任駐美代表後,她所飼養的4隻毛小孩陪伴回國也同樣都要隔離7天。
防檢署表示,飼主只要提供犬貓返國前180天到1年內的體內狂犬病抗體力價報告,並符合「於回國120日前向防檢署申請輸入檢疫同意文件」、「由輸出國動物檢疫機關直接提供檢測結果聲明書影本給防檢署」或「由狂犬病中和力價抗體檢測實驗室直接提供檢測合格報告影本給防檢署」三者任一條件,並由防檢署核發輸入檢疫同意文件後,犬貓入境後由檢疫人員臨場檢疫合格就可直接和飼主返家,不用再隔離。
另這次也對國內犬貓輸出後自疫區回國、參加國際競賽或政府機關邀訪而須申請短期輸入的犬貓、出國救災30日內返國的搜救犬、公務值勤犬也有調整,防檢署以國內犬貓輸出後自疫區回國為例,若輸出前有通過狂犬病抗體力價檢測,原輸出90日內回國可免隔離,修正規定則延長為抽血日後1年內回國免隔離。
防檢署表示,飼主可依犬貓健康狀況、可配合規定辦理的程度、以及往返隔離檢疫設施時間通勤等因素通盤考量,決定選擇何種方式辦理,以符合新修正檢疫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