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突拋碳費2.5萬噸免費額度 環團齊轟損減碳力道
〔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環境部明年起將對排碳大戶收碳費,今(3)日邀集民團舉行碳費徵收子法推動進度座談會,會中提出碳費徵收公式,為排放量減掉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再乘以收費費率,也就是說剛好達到2.5萬噸的排放源不須繳納碳費。不過,環團質疑,過去環境部對外的說法一直是碳排達2.5萬噸的排放源就要繳碳費,如今卻給予排放源2.5萬噸的碳費免費額度,恐有損減碳力道。
根據氣候署規劃,碳費徵收對象是依規定應盤查登錄及查驗的排放源,且其全廠直接排放及使用電力間接排放產生排碳,合計達2.5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電力業及製造業。碳費應繳費額公式為將排放量減掉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後,再乘以收費費率。(碳費應繳費額=(排放量-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收費費率)。碳費費率將於今年第一季由碳費費率審議會定案。
環境部氣候署長蔡玲儀表示,應盤查登錄對象排放量2.23億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涵蓋我國整體排放量約七成五;若排除掉電力業可申請扣除部分,大約剩1.5到1.6億公噸左右,占比約五成五到六成左右。目前碳排500萬公噸以上的大型排放源約佔5成,但也有很多排放源是在10萬噸以下,排碳達到2.5萬噸起徵點以上須課碳費、低於起徵點免徵碳費,可能讓事業糾結於2.5萬噸門檻,形成不公平競爭,目前初步規劃碳排超過2.5萬噸的排放源收取碳費。
不過,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表示,假設有500多家要繳碳費,每間都提供2.5萬噸的免徵額度,若以碳費一噸300元試算,約有37億餘元碳費損失;且目前排碳量計算為各排放源分別計算,若有公司將旗下廠家的碳排放量都切成細碎排放源,就能獲得更多的額度,恐有損環境部減碳力度。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總監趙家緯則指出,在2.5萬噸邊緣的排碳包括台積電、友達等廠家,這些大企業應該不需要透過免徵額度,以利同業競爭。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鄭泰鈞則說,環保署(環境部)曾委託倫敦政經學院研究,提及碳定價不應提供免徵額度,否則會減少廠商減碳誘因。
蔡玲儀強調,目前2.5萬噸免徵額度還在溝通及討論階段,尚未定案,今天沒有拿出排放結構資料,就直接提公式出來,有欠周延,會採納各界意見繼續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