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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貴「硨磲貝」列保育未過 墾丁竟有海產店直接販賣

珍貴「硨磲貝」列保育未過,墾丁竟有海產店直接販賣 。(讀者獨家提供)

珍貴「硨磲貝」列保育未過,墾丁竟有海產店直接販賣 。(讀者獨家提供)

2023/06/09 11:36

〔記者蔡宗憲/屏東報導〕海洋委員會去年預告修正「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將國內七種硨磲貝列為珍貴稀有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但最終公告訊息石沈大海未通過,近期有遊客在墾丁西海岸一處私房海產區,發現有店家直接展示野生「硨磲貝」販售,氣得向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簡稱墾管處)投訴,墾管處稽查,業者坦言已經賣掉,加上目前無法可罰,只能勸導民眾維護海洋生態。

「大家浮潛不就為了看這些?」遊客小明氣憤表示,聽朋友介紹到這處遊客較少的海產店區域,沒想到竟在店家門口水缸看到兩顆約二十公分大的硨磲貝販售,狀態明顯是恆春半島當地挖掘而來,實在相當心痛不捨,希望主管機關能夠杜絕這類殺雞取卵的作法。

墾管處據報後到海產店稽查,店家坦承已經販售掉,而根據現行保育規定,因硨磲貝去年公告後並未正式列入保育類,雖國家公園內禁止採捕,但「國家公園法」規定需為當地採捕而來才能開罰,物證消失情況下已經無法採證,只能勸導業者不要違法販售國家公園海域採捕的生物。

墾管處副處長許書國表示,硨磲貝無論是採集販賣或盜採繁養,都觸犯國家公園法並傷害自然環境,將配合保七總隊第八大隊及當地保育志工合作巡查,希望減少生態破壞及盜獵等違反「國家公園法」狀況發生,在店家部分,則希望民眾不要食用這類稀少的海洋生物。

硨磲貝又有「貝中之王」美稱,最大可長到一公尺以上,,但生長速度緩慢,每年頂多成長三公分左右,分布於印度洋與太平洋海域最多,與珍珠、珊瑚、琥珀同被西方譽為「四大有機寶石」,若是被盜走進入餐廳,貝肉頂多賣幾千元,貝殼作為藝品擺設,但活體在海底可吸引潛水客到訪,帶進難以估計的觀光財,近年墾丁不時有類似盜採案件發生,在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列為附錄二物種,目前僅澎湖縣政府與台東縣政府禁止硨磲貝採捕,少數縣市或保護區有硨磲貝的管理規範。

根據現行「野保法」規定,列入「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將不得捕撈、買賣、陳列、展示、持有、輸入、輸出或飼養、繁殖等行為,但去年海委會5月23日預告修正後,最終沒有列入。

珍貴「硨磲貝」列保育未過,墾丁竟有海產店直接販賣 。(讀者獨家提供)

珍貴「硨磲貝」列保育未過,墾丁竟有海產店直接販賣 。(讀者獨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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