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質疑新北「卡」核二廠乾貯設施 新北:能源政策為中央權責
![針對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質疑新北市政府不核發核電廠乾貯設施執照,以致於核二廠停止運轉。對此,新北市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今天表示,國家能源與核廢料均為中央政策與權責,應請立委嚴格監督經濟部與台電公司。 圖為台電核二廠區。(圖由新北市政府提供) 針對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質疑新北市政府不核發核電廠乾貯設施執照,以致於核二廠停止運轉。對此,新北市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今天表示,國家能源與核廢料均為中央政策與權責,應請立委嚴格監督經濟部與台電公司。 圖為台電核二廠區。(圖由新北市政府提供)](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3/02/14/4210586_1_1.jpg)
針對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質疑新北市政府不核發核電廠乾貯設施執照,以致於核二廠停止運轉。對此,新北市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今天表示,國家能源與核廢料均為中央政策與權責,應請立委嚴格監督經濟部與台電公司。 圖為台電核二廠區。(圖由新北市政府提供)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立法院民進黨團昨召開輿情記者會,指新北市政府不核發核電廠乾貯設施執照,以致於核二廠停止運轉。對此,新北市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今天表示,此說法混淆視聽並誤導民眾,國家能源與核廢料均為中央政策與權責,應請立委嚴格監督經濟部與台電公司。
新北市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表示,核二廠2號機將於今年3月14日停機,這是台電公司依據「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規定,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有效期間最長為40年,提出除役申請。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2020年10月20日通過「核二廠除役計畫」、環保署2022年8月10日通過「核二廠除役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台電公司目前依據環評審查意見,提報除役許可報原能會審查。
針對台電公司申請核二廠高階核廢料室外乾貯興建計畫,新北市核安監督委員會表示,新北市依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要求台電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提報市府審查,並請台電改善缺失,但台電均未改善。
此外,新北市環保局多次與台電溝通,2019年10月15日再次告知台電公司應提出符合法規及專業審查意見的補正計畫,但台電公司迄今未申請,新北市核安監督委員會籲請立法委員督促經濟部與台電公司,盡速依市府審查意見重新送審。
新北市核安監督委員會表示,核電廠除役是中央能源政策的整體規劃,中央政府有責任提出能源穩定供應的對策,勿將核電廠除役問題轉嫁地方政府;另請台電公司依據行政院政策,興建室內乾貯設施,市府呼籲中央承諾新北市不會成為中期暫存及最終處置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