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護霜含禁用雌激素 消保官:購買民眾可要求業者賠償
醫師示警一款修護霜讓小朋友性早熟,廠商後來承認部分批次的修護霜有雌激素,消保官王德明表示,購買該產品的民眾可向廠商求償。(情境照,與新聞本身無關)
〔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醫師示警很多父母讓小朋友使用某牌修護霜後導致性早熟,該修護霜廠商發聲明表示,在3個批號的產品驗出有雌激素,食藥署表示此為禁止添加的成分,父母購買此產品卻導致小朋友健康受損,消保官表示,即使廠商稱不清楚為何產品成分會出現該禁用成分,消費者仍可要求業者賠償,若業者不願賠償,民眾可赴各地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
誼辰佳國際實業有限公司昨在臉書發出回收聲明表示,今年9月底收到團購主反應她的女兒及女兒同學在7到8月使用修護霜後,出現性早熟的狀況,就送驗8個批號,其中3個批號驗出含有雌激素,該公司也表示詢問生產修護霜的工廠負責人後,該工廠負責人表示這是他們幾十年的配方,真沒有必要故意特別去添加此成分。
食藥署表示,已收到相關回收訊息案件,桃園市衛生局正進行調查與處理,初步瞭解並非惡意添加,可能是製程、原料受到污染,導致部分批號產品出現問題,但實際狀況以及生產、回收數量還有待衛生局調查釐清,食藥署強調,雌激素為化妝品禁用成分,相關情況已經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可處分2萬至500萬元,不合格產品則要下架回收銷毀。
行政院消保官王德明表示,食藥署已指出雌激素是禁用成分,即使廠商推稱不清楚為何修護霜中會出現該成分,但因廠商都要負責產品的安全性,消費者購買該產品後造成損害,都可以要求廠商賠償,若廠商不願賠償,民眾可赴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政府機關就會通知業者處理,若民眾不滿意業者處理方式,可再次申訴,消保官就會介入處理。
市面上保養品百百款,王德明提醒,消費者購買相關產品前,一定要看清楚產品的說明和仿單,留意是否是適用的年齡層外,也要注意是否有過期或保存的條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