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大副教授設計校徽涉抄襲 想升等遭拒後提告又被打臉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2019年1月國立屏東大學校徽爆發抄襲案,校方與原創的設計師楊佳璋達成和解。至於涉及抄襲的時任視覺藝術系許姓副教授,雖然想升等為教授,但教育部認定他曾抄襲他人作品,決議7年內拒絕受理申請,他不服提告,本月8日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駁回。可上訴。
涉及抄襲的許男,以專門著作「後數位時代媒體設計之應用the application of media design in the post-digital age網路媒體、企業識別系統、動畫遊戲、行動應用設計」送審教授資格,一度獲校方各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核通過。
但校方於2019年1月21日接獲檢舉,指校徽涉抄襲,因此對許男以校徽設計做成的論文集等相關著作,啟動調查,調查結果為不合格,建議對他7年內不予晉薪、不得申請升等、借調、駁回教師資格審查。
經教育部審議小組開會,仍認定許男送審著作涉及抄襲,且其設計的校徽也抄襲楊佳璋替健行科技大學所設計的校徽設計稿,故決議從2019年8月6日起至2026年8月5日止、共7年時間,拒絕受理他的申請。
但許男主張,校徽設計要素如大武山及驕陽、光暈、書本取代山、四書、五經、下淡水溪或高屏溪、甚至書本及光暈間的反白,全由校方提出及決定,然而,校方為了平息抄襲風波,才稱校徽是由他設計,況且楊佳璋設計的圖樣,毫無創新,故請求撤銷教育部的決議。
教育部解釋,許男身為校徽創作理念研商會議小組成員,親自參與校徽創作理念研商會議,校方更商請他提供數件校徽草案作品供選擇,且該校徽與楊佳璋所設計的校徽草圖,無論圖像、色彩、整體形象都十分相像,因此,決議7年內拒絕受理他的申請沒有問題。
北高行認為,許男送審的著作、論文,有多段來自網路或書籍資料,卻未標註來源,更有其中一章幾乎完全照抄網路內容,且教育部之所以決議7年內拒絕受理他的申請,是為了維持學生良好品質受教權、教師素質及學術倫理,並未違反比例原則,判他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