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團體樂見 教師團體憂心
人本執行長馮喬蘭表示,不適任教師的再申訴機制,因涉案類型不同,被害學生的權利保障不一(資料照)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未來加害教師懲處結果,若受害學生及家長不服,教育部擬增訂「上訴」機會,家長、學生及人本教育基金會多表支持,認為更符合程序正義,但教師團體則憂心此門一開,恐造成處理程序無限輪迴。
家長、學生及人本:符程序正義
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張信務表示,對加害教師的懲處結果如有疑義或不服時,受害學生和家長現行不能表達意見,教育部擬增訂陳情機會,學校可邀請第三方加入,處理雖費時,但更保障程序正義。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蕭東原表示,若校事會議和教評會對加害教師「輕輕放下」,不只不公平,且恐致更多學生受害,支持上訴機制。全國家長教育志工聯盟理事長徐巨龍表示,即使重新調查後懲處沒變,也保障學生和家長的當事人權利。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認同上訴機會,但提醒要避免被濫用。
人本執行長馮喬蘭表示,不適任教師的再申訴機制,因涉案類型不同,被害學生的權利保障不一,例如教育基本法規定零體罰,實況卻要視遭受體罰程度來決定教師懲處,教育部應正視學校仍無法有效處理不適任教師的困境。
台大政治系學生李瑞霖表示,受害學生是案件當事人的一方,教育部修法讓學生及家長有法定表達意見的管道,是保障當事人權利,也代表教育的進步。
全教總:行政處理將無限輪迴
不過,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侯俊良表示,學生不服學校處理結果,學生可陳情再重啟相關程序,將造成處理無限輪迴,不該以滿足某些人的期待而治絲益棼。
針對學生「上訴」機制,台北市立大學名譽教授吳清山表示,就維護學生權益、學校處理教師不當管教及教師自我管教行為必須更加慎重,有其價值,但此規定恐讓師生關係趨於緊張,不利於校園和諧,且勢必增加行政負擔,建議教育部多聽第一線教師想法較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