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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大學校徽爆抄襲 涉案教師竟反批設計師「欠缺原創性」

設計師楊佳璋前年1月在臉書發文指控屏東大學的校徽涉抄襲。(翻攝楊佳璋臉書)

設計師楊佳璋前年1月在臉書發文指控屏東大學的校徽涉抄襲。(翻攝楊佳璋臉書)

2021/05/01 10:29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前年1月,國立屏東大學校徽爆發抄襲案,校方事後與原創的設計師楊佳璋達成和解,並對涉案的許姓教師做出停聘處分,還提告求償150萬元,許姓教師開庭時反批「楊佳璋圖欠缺原創性,非著作權保護客體」不認錯誤,被法官判賠80萬元。

判決指出,2019年1月,設計師楊佳璋在臉書發文指控,其設計團隊過去曾幫健行科技大學打造全新校徽,健行科大當時並未採用,但沒想到該設計竟與屏東大學新創的校徽極度雷同,質疑屏東大學的「大武驕陽」校徽涉抄襲。

經校方調查後,發現該校視覺藝術系許姓教師未經原創設計師的同意下,逕行設計抄襲,校方除了對許姓教師做出停聘決議外,更與楊以100萬元達成和解,楊也把款項全數捐做公益,讓風波告一段落。

校方事後對許姓教師提告求償15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時,許姓教師不認錯,反批楊的圖欠缺原創性,非著作權保護客體,且他僅有協助製圖,未曾接觸楊佳璋的圖,他的圖和楊的圖「無實質近似」,不算侵害著作權及名譽權,且校徽是校務會議選用,校方本身也有過失,不能都算他的錯。

法官傳喚屏大視覺藝術系專任教授張繼文出庭作證時,張指稱,2014年間,校長對於選出來的校徽不滿意,所以希望系上執行重新設計,當時他擔任系主任,於是請有平面設計專長的許姓教師執行這件設計工作;隔年1月7日,許拿出6件設計案到校務會議上討論,其中一件「以併排的書本隱喻為大武山的意向」的圖案造型是許老師提供的,而這件作品也決選成為新校徽。

而校方事後針對校徵涉抄襲案成立倫理審議委員會調查小組時,許姓教師承坦承自己有看過楊的設計,他辯稱只有參考,兩者是不一樣的。但法官根據財團法人臺灣經濟科技發展研究院的著作權侵害鑑定研究報告書,比對楊的原創圖和許的設計圖,二者除整體結構、顏色運用均呈現相似外,顏色運用均為黃、藍、白3色,且運用範圍均相似,就下方山形之整體型態,兩者呈現高度,以本案的疊合程度,較可能是以直接引用原始圖案,再進行部分修改而成,更不可能為分別獨立創作所出現之近似或然率。

法官認為,許姓教師以「改作」方式侵害楊佳璋的著作財產權,雖然校方花了100萬取得楊的授權,再依此向許姓教師求償,不過校方對許姓教師執行職務未盡監督責任及管理缺失等情狀,酌減請求金額至80萬元;至於校方另求償的50萬元侵害名譽權,法官則認為屏東大學是法人,法人名譽遭受損害,無精神上痛苦可言,因此這部分駁回,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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