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大學校徽竟是抄來的!百萬元和解、副教授確定停聘

楊姓設計師在臉書發文指控屏東大學的校徽涉抄襲,涉案的許姓教師則遭停聘。(翻攝楊姓設計師臉書)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屏東大學視覺藝術系一名許姓副教授,2014年協助校方設計校徽,卻涉嫌抄襲別人作品,被校方學術倫理審議委員會認定未獲授權就改作他人作品,引用時還未註明出處,違反學術倫理且情節重大,2019年決議停聘。許師不服,興訟保工作,日前被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全案確定。
屏東教育大學與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2014年合併為屏東大學,曾對外徵選校徽,但校長不滿意,改對內委請視藝系設計。許師接獲系主任指示,提出6件設計圖,其中一件有「大武山」與「驕陽」印象的作品雀屏中選。
2018年間,一名楊姓設計師經過屏大,赫見校徽與他之前接受「健行科技大學」委託設計、但未獲採用的校徽圖樣極度雷同,質疑抄襲。屏大獲悉後展開調查,坦言侵權,但未撤改校徽,斥資100萬元和楊男和解以獲得授權。
屏大學倫委員會認定,許師未經楊男授權同意就改其作品,並交屏大作為校徽用,涉嫌抄襲;另指他的升等論文「設計構想過程之意象特徵研究-以國立屏東大學校徽設計為例」內容引用楊男的資料,卻未註明,反而寫「本研究整理彙整」,違反學術倫理,決議停聘,並不續聘,也不晉薪。許師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許師主張,在南台科技大學任職時,確曾邀請楊男到系上演講,取得演講素材,而後轉職屏大,協助校方設計校徽時,亦曾參考過楊男的作品。但他強調自己從事教職,非行政職,本案只是負責協助電腦作業,屬於聘僱外的協助,況且,最後定稿為校務會議人員直接參與設計,不應由他承擔後果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許師確實抄襲楊男的作品,侵害著作權,嚴重損害校譽,屏大做成的處分力道符合比例原則,判許師敗訴,日前獲得最高行政法院維持,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