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學生音樂決賽3月1日舉辦 禁止現場化妝補妝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將於3月1日舉辦,因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教育部發函提醒採取強化防疫措施,參賽學生須完整接種2劑疫苗且滿14日,或提出篩檢陰性證明,各競賽均禁止共用化妝品,室內外均不開放化妝和補妝。
團體組前2年因疫情而取消,今年終於可順利舉辦,不過,教育部說明,國內目前仍為第2級警戒,因應近期疫情發展變化,為保障參賽學生身體健康,維護各項競賽理品質,比賽仍須採強化防疫措施辦理。
加嚴防疫措施包括:參與人員除彼此保持社交距離,並全程佩戴口罩外,吹奏類學生得於演出時暫免佩戴口罩,演出結束後仍應依規定佩戴口罩,但參賽學生如有確診、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加強自主健康管理及自主健康管理情況,一律禁止參賽;團體組學生只要有一人有上述情形,該團全團不得參賽,發燒症狀、有確診案例停課學校之學生、所屬縣市疫情提升至第3級者,亦均不得參賽。
參賽學生須檢附相關證明,會取下口罩之吹奏類學生應具有健康證明,包括完整接種2劑疫苗且滿14天,或賽前48小時快篩陰性或PCR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而無確診案例預防性停課班級之學生,則須檢附賽前24小時內篩檢陰性證明,如未出具證明即禁止參賽。
教育部表示,競賽辦理以防疫為優先,行進管樂類賽程調整為每隊彩排後隨即比賽,不開放休息區練習,各隊僅限於規劃區才可進行熱嘴、調音、發聲等,吹奏類樂器參賽學生禁止共用吹嘴等,禁止在競賽舞台上清理樂器,上下舞台前以酒精進行手部消毒,各競賽禁止共用化妝品,室內外均不開放化妝和補妝。
如因疫情無法參賽,教育部提出補救措施包括,個人組另辦1次補賽,團體組發決賽參賽資格證明書,視同競賽成績優等獎狀,如因疫情致賽前1日該組超過2分之1團隊無法參賽,教育部另公告因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