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1個月查獲4起考駕照舞弊 祭停考5年重懲
台中區監理所近1個月查獲4起考駕照舞弊行為,4人5年內都不得報考該類駕照。(記者陳建志翻攝)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民眾考汽機車駕照時,嚴禁考試時查看手機、交談、窺視臨座考生作答,更不允許槍手冒名頂替,不過台中區監理所近1個月來,卻發生4起考試看手機和冒名頂替的舞弊行為。監理所提醒,公路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查獲舞弊自查獲日起5年內不得報考該類駕照,處分相當嚴重,請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台中區監理所駕駛人管理科長朱豐誠表示,考駕照筆試時,考場都有公告考驗規定,考試時嚴禁查看手機、交談、窺視臨座考生作答等規定;筆試時每個座位都設有監視錄影設備,同時筆試作答前電腦也會顯示「考試舞弊或冒名代考者,自查獲日停考5年並註銷其原考駕照!」等注意事項提醒應考人,卻還是有應考人以身試法。
朱豐誠表示,台中區監理所近1個多月來就查獲4件考照違規事件,其中3件是機車駕照筆試考交通安全規則時,考試民眾中途拿出手機查看被考場人員發現;另一位民眾則是考汽車駕照時,找槍手冒名頂替,因查驗體檢照片時長相明顯不同,被考場人員發現,因依公路法第77條之2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70條規定,4人自查獲日起5年內不得報考該類駕照,而擔任槍手的民眾,若已經持有駕照,除駕照被吊銷,同樣5年內不得報考駕照,處分相當嚴重。
台中區監理所魏武盛所長呼籲,公路總局網站可下載完整筆試題庫,應考人應考前認真熟讀,憑實力通過筆試,才能保障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