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院禁帶外食 新聞局:消費者可要求全額退票
2010/04/29 21:5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電影院到底能不能帶外食?今(29)日新聞局長江啟臣做出補充解釋,往後如果消費者不滿電影院有關外食規定,可要求全額退票。
江啟臣表示,有鑒於電影院禁帶外食的規定,在實務操作、認定上相當困難,因此新聞局新增3項規定,包括電影院不得禁止消費者,攜帶「與電影院內部販售相同的食品」;其次,若消費者不滿電影院在外食規定上的處理,可要求全額退費,且電影院不得拒絕,或收取任何費用;第三點,電影院不得向消費者,另外加收清潔費或其他費用。
江啟臣表示,若違反上述規定,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3條、第36條限期改善,若不改善,主管機關可依法開罰6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款。新法令最快在一週內公告。
新聞局在2月初時曾公告,除味道濃郁、高溫等食品,電影院不得禁止消費者帶外食進場。但消基會卻踢爆,許多電影院業者鑽法律漏洞,仍然禁止民眾帶外食進入電影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