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醫療量能!指揮中心公布最新指引 有條件提前召回醫護

圖為護理人員照護病患。(資料照)
〔記者邱芷柔/台北報導〕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嚴峻,國內一週內激增逾2千名本土確診個案,醫療院所也陸續傳出有醫護人員染疫,衝擊醫療量能,衛福部疾管署昨(23日)發出最新指引,針對醫護人員依有無接種疫苗訂定檢疫規定,讓醫護人力在適當防護措施下,可提前被召回。
疾管署公佈「因應COVID-19疫情-醫療照顧工作人力短缺的應變處理建議」,適用於疫情警戒第 3 級(含)以上地區的醫療機構和長期照護機構工作人員。照護機構包含長照等住宿型機構(住宿式長照機構、老福機構、身障機構、護理之家)、產後護理機構、兒少安置及教養機構、康復之家及榮譽國民之家等。
疾管署原規定,被匡列為確診患者密切接觸者的醫護人員,無論有無施打疫苗,均需居家隔離14天才能返回工作,因應疫情緊繃,疾管署依有無接種疫苗,發布醫護人力應變新指引。
新指引為,「已完成兩劑疫苗接種並達14天(含)以上的無症狀接觸者」,即可返回工作,並需自我健康監測至與確定病例最後1次接觸次日起21日。
「已接種兩劑疫苗第1劑達14天(含)以上的無症狀密切接觸者」,需自主健康管理至與確定病例最後一次接觸次日起 21日,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經1次核酸檢驗結果陰性後,即可返回工作,但返回工作後需每3 天進行1次核酸檢驗,至與確定病例最後一次接觸次日起 14 日止。
而「未接種疫苗或已接種疫苗第1劑但未達 14 天的無症狀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至與確定病例最後一次接觸次日起7日期滿後,於1次核酸檢驗結果陰性,即可返回工作,但返回工作後需於與確定病例最後一次接觸次日起第10、14 日再採檢,並繼續自主健康管理至與確定病例最後一次接觸次日起 21 日。
疾管署也提出應變處置建議,針對醫療院所和照護機構部分,可應訂定人力備援計畫,包含評估人力需求、聘用額外的工作人員、取消所有非必要的醫療處置及診療、協助工作人員解決影響出勤因素、要求工作人員延遲非必要的請假等,另也建議由地方主管機關協助將醫院病人或機構服務對象轉介至其他有足夠人力照護的機構。
相關新聞請見︰
「武漢肺炎專區」請點此,更多相關訊息,帶您第一手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