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禁萊豬 北市教育局首創「工作守則」把關食安
〔記者蔡亞樺/台北報導〕明年起,將開放含有萊克多巴胺的美國豬肉進口,台北市教育局日前要求各級學校「一律採用國內在地豬肉、牛肉之生鮮食材」納入午餐契約規範。為進一步落實校園的食品安全,台北市教育局首創「台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進口肉品管理工作守則」,訂定4大肉品管理項目,近日已將其工作守則發函通告給全市各級公私立學校與幼兒園、補習班。
「台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進口肉品管理工作守則」4大管理項目,分別是契約納入國產豬肉牛肉規範;學校廚房與廠商廚房、合作社及熱食部張貼肉品產地標示為台灣;學校督促廠商每日至「校園食材登錄平台」登載食材來源;建立自主檢核機制。
教育局表示,學校的自主檢核機制,包括查核廠商廚房、廚房學校廚房、熱食部是否已於明顯處標示肉品原產地為台灣;菜單是否標示肉品原產地為台灣;廠商是否建立食材來源名冊;廠商是否每學期至少提供1次肉品自主檢驗報告;代訂餐點是否保留提供訂購的單據、造冊留存並公告讓家長查詢等。
教育局副局長陳素慧說,工作守則已經通告給289所公私立學校、692間公私立幼兒園,以及2千多家補習班與課後照顧中心,明年1月1日拿到肉品相關標示貼紙必須依守則規範張貼,1月20日前學校必須完成自主檢核。
教育局指出,若廠商未標示肉品來源或標示不實,將移請衛生局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罰,教育局也會將廠商名單公告,此外,如查獲廠商有第2次登載不實,將終止午餐契約。學校或廠商如未依規定完整標示,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如有標示不實情形則處以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教育局表示,幼兒園也須訂定幼兒飲食餐點表,公布每日餐點,並標示「本園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字樣,且載明食材來源,幼兒園行政檢查時,如查獲園所有為落實的情形,或使用非國產豬肉、牛肉,將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命其改善,未改善處負責人3000元至3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