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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房惡意倒閉員工資遣費索討無門 時力立委籲勞動部協助

時力立委王婉諭、邱顯智今偕受害健身教練召開「健身房惡意倒閉,無辜勞工才是最大受害者!」記者會。(記者吳書緯攝)

時力立委王婉諭、邱顯智今偕受害健身教練召開「健身房惡意倒閉,無辜勞工才是最大受害者!」記者會。(記者吳書緯攝)

2020/11/03 12:44

〔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輕適能」健身房今年初無預警倒閉,許多員工不僅未被事先通知,也拿不到資遣費,向勞保局申請「積欠工資墊償資遣費」,卻因為老闆惡意規避法規,最終求償無門;時力立委王婉諭、邱顯智今籲勞動部應主動進行調查,並儘速發還應給付的工資及資遣費,也希望勞動部檢討「勞基法」第57條,避免類似案例再度出現,犧牲勞工權益。

王婉諭和邱顯智今在立院召開「健身房惡意倒閉,無辜勞工才是最大受害者!」記者會;受害健身教練說明,自2016年便任職於輕適能健身房,但今年1月底,公司無預警倒閉,也未發放薪資、資遣費,4月申請資遣費墊償後,10月才收到勞保局墊償科電話,告知因為調店緣故,年資不得累計計算,導致原本應該是4年多的資遣費,只剩8個月,甚至還有同事因此無法申請墊償。

王婉諭表示,經過向勞保局索取資料後,發現該名雇主賴志欽,以輕適能為名義成立多間公司,如「輕適能運動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輕適能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面強健股份有限公司」等,由於「輕適能」在全台共有16家分店,只要員工被調到另一間分店,公司就會幫員工變動任職公司。

然而,王婉諭指出,在勞工的認知,都是待在「輕適能」健身房,卻只能領最後待的一間分店的資遣費,非常不合理,2週前曾向勞動部長許銘春質詢此案,但許銘春僅答覆,將加強對此案之調查及加強對勞工於認清勞動契約避免受騙之宣導,未看到勞動部針對此案有積極作為,呼籲應積極調查,將其員工任職的公司及分店調查清楚,並儘速將應該給付給勞工的工資及資遣費。

邱顯智說明,雇主目前查到的有成立8間以上公司、並在全台設有16間分店,因此可以用惡意的手段,將健身教練的勞動契約以調店的名義任意轉換,且由於現行勞動基準法第57條規定,「勞工工作年資以服務同一事業者為限」因此,雇主就可以規避年資合併計算的部分,只要調店就會被認定為不同事業單位,年資就重新計算,其實是相當惡劣的手段。

然而,邱顯智說明,其實仍有補救的空間,在勞動法學界裡面,經常使用所謂的「法人格否認理論」來解決這個問題,將不同的事業單位的法人人格否定其獨立性,來擴張雇主實體同一性的概念,在法院實務上,也有許多判決否定多重公司的獨立性;然而,勞動部或勞保局在「勞基法」第57條的認定仍然還是相當保守,不願意採用這個理論。

邱顯智強調,若勞動部還是執意不願改變行政處分的認定,未來時代力量將會考慮朝修法的方向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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