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外天劇場是否保留?盧秀燕:尊重文資審議及文化部意見
台中市天外天劇場列為暫定古蹟,是否保留今天在市議會又成話題。圖為市議員黃守達,他表示,若好好保存,未來會成為亮點。(記者蘇金鳳攝)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台中市天外天劇場是否拆除,今天在市議會上演贊成及反對市議員各自陳述立場,市議員黃守達、江肇國表示,大智路打通,若好好保存天外天劇場,會成為亮點;鄭功進則表示,天外天劇場6年內已多次審議不指定古蹟,但現在卻未確定,地主無法賣買,還繳地價稅,請市府給地主明確態度,李中則批中央是文化流氓,乾脆由中央自行認定。市長盧秀燕表示,尊重文資委委員及文化部。
天外天劇場位在東區,建於1936年,2014年文資圖體提報要以古蹟保留,2015年市府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決議不指定為古蹟,不登錄為歷史建築,文資團體多次提新事證,但都被否決,2017年文化部要求市府調查研究,2020年3月再次審議,仍依照2015年的決議,2020年4月2日地主要拆除,文化部來函為暫定古蹟,時間為6個月,今年9月21日再發文延長6個月為暫定古蹟。
市議員黃守達、江肇國指出,文化部已在9月21日發函,將天外天劇場指定為暫定古蹟的日期自10月2日起再延長半年,盧市府卻依然沒有任何態度,盧市府可以為了交通與發展花7.5億打通大智路,為了城市文化的百年大計,主動協議價購天外天劇場應該也是可行的路徑。
東南區市議員鄭功進表示,此案已拖了多年,地主什麼都不能做,地主無法買賣,還繳地價稅,市府有權力而且有實質實查,希望盧秀燕能有明確態度。
東南區市議員李中則批,天外天在林佳龍時代已經過聘請專學者不具歷史建物,中央j根本是文化流氓,既然中市府已決議,文化部還要來干預地方自治,乾脆請文化部自己來認定。
天外天是否保留議員各有立場。(記者蘇金鳳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