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遭中市府罰6000萬 台電:市府為罰而罰非改水汙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火力發電廠3座放流水排放口被驗出「硼」超標24~28倍,台中市政府今天召開記者會,決定依水污染防治法各裁罰2000萬元,總計開出6000萬元罰單,並要求於12月底完成改善;對此台電表示,對於放流水硼超標感到抱歉會虛心檢討,但市府在新建廢水處理場期間一再抽檢,恐怕不是為了改善水汙染,只是為了罰而罰讓人感到無奈。
台電表示,9月19日中市府抽檢5至8號機放流水硼超標後,已採取相關改善措施,包括加速執行興建中的新廢水處理場,第5至8號機自主減產50%,減少廢水產生,其他機組放流水暫不排放等措施。
台電指出,市府針對第5至8號機放流水超標還沒作出裁罰前,市府環保局卻在本月24日再度進廠針對第1至4號機與第9、第10號機抽檢放流水,且在尚未給予陳述意見的機會下,就在今天宣布祭出最高額的4000萬裁罰,對此感到遺憾,將在正式收到裁罰通知,了解裁罰內容後,不排除提起行政救濟。
台電表示,今年4月硝酸鹽氮超標時,台中電廠除提送短期改善計畫外,也一併向台中市府環保局提送新建廢水處理場的中長期改善計畫,並依據市府專家意見進行改善,市府卻在新廢水處理場興建期間,一再抽檢以確保持續獲取放流水「超標」結果,台電深感無奈。
台電指出,在新建廢水場未完成前,不論是9月19日或是本月24日,台中市府抽檢放流水,得到放流水超標的結果是必然,讓人懷疑台中市府的動作只是為了罰而罰,恐怕不是以改善水污為目的。
台電表示,對於放流水「硼」超標深感抱歉,強調新放流水標準2017年公布前,台電已著手規劃因應,歷經可行性評估、工研院模場試驗等過程,今年9月底已完成第一階段硝酸鹽氮改善工程,第二階段硼及其他重金屬的改善工程正在趕工中,預計12月可開始試運轉,完工後放流水即可達標。
台電指出,新建廢水處理場的水污染防治措施變更預定10月底提出申請,希望市府能協助盡早核發,以利新廢水處理場順利如期運轉,市府若可加速審查水污染防治措施許可,台電就能早日完成廢水處理場,讓放流水符合法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