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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將至新北抽驗水產品及養殖用飼料 違者最高罰15萬

農業局針對轄內養殖及捕撈漁業執行上市前水產品及養殖用飼料進行抽驗。(新北市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提供)

農業局針對轄內養殖及捕撈漁業執行上市前水產品及養殖用飼料進行抽驗。(新北市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提供)

2019/09/06 13:43

〔記者周湘芸/新北報導〕迎接中秋節將至,新北市政府農業局針對轄內養殖及捕撈漁業執行上市前水產品及養殖用飼料進行抽驗,檢驗結果全數合格。同時也提醒,若抽驗不合格養殖戶將依《消費者保護法》及《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於管制期間不得販售上市。

農業局指出,中秋節前抽驗轄內包括鱒魚、鱸魚、鱘龍魚、九孔、鮑魚及魚飼料等共計34件水產品及飼料,分別依食品安全相關法規進行藥物殘留及重金屬殘留分析,結果均合乎衛生福利部發布的「水產動物類衛生標準」、「動物用藥殘留標準」及「一般食品衛生標準」。

農業局長李玟表示,為使民眾食的安心,每年執行「未上市水產品產地監測」計畫,除了針對轄內生產的水產品進行上市前抽驗工作,也對養殖所使用的飼料進行抽檢,防止違反食品衛生安全規定的水產品流入市面,並針對轄內養殖戶按養殖生物放養時間及產期進行定期訪查、宣導安全用藥。

農業局提醒,針對抽驗不合格養殖戶,會依《消費者保護法》至養殖現場進行移動管制,並按《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40-2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管制期間其養殖水產品不得販售上市,經複驗合格後才會解除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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