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兼行政職代理教師 聘期延長為1年
嘉義縣兼行政職代理教師將可滿聘一整年。示意教學情境照,人物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記者林宜樟翻攝)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嘉義縣代理教師因聘用方案、是否兼行政職等差異,過去聘用有領薪10個半月、11個月及接近12個月,未滿聘1年,縣府今年初決議將未兼行政職代理教師聘期調整為11個月,縣長翁章梁今天宣布,兼行政職代理教師聘期調整為1年,自108學年度實施。
嘉義縣107學年度代理教師474位,領10個半月薪資的207人,領11個月的183人,領接近12個月的84人;縣議員林緗亭本月在縣議會提案,請縣府修正兼行政職代理教師聘期為一年,保障他們的完整年資及權益。
翁章梁指出,兼行政職代理教師108學年度聘期從8月1日起至明年7月31日止,讓兼行政職代理教師擁有1年完整聘期,可提高代理教師研習進修意願,兼顧穩定教學環境及提升學生學習品質,對嘉義縣的教育績效有幫助。
嘉縣府教育處長鄧進權說,兼行政代理教師承擔的工作及職責與正式教師無異,調整為1年聘期讓老師享有相同待遇,可累積休假年資及享有國民旅遊卡補助,保障權益。
嘉義縣教師工會理事長王建超說,感謝縣府逐步保障代理教師權益,這個誘因則讓更多代理教師願意兼行政職,但代理教師流動率高,行政業務恐難延續,建議比照嘉義市等地,讓所有代理教師聘期都延長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