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業者不當處置「礦物細料」 縣府開罰53萬
〔記者吳正庭/金門報導〕金門有業者置放「礦物細料」,引發污染疑慮,金門縣政府今天(4日)派員現場實勘,決定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廢棄物清理法,分別祭出50萬元、3萬元罰款。
金門縣議員陳滄江今天同步踢爆金門公共工程「中蘭出海口排水工程」,部分道路使用被指為強鹼的「礦物細料」。
金門近日傳出,有業者將近1萬噸中鋼煉鋼廢棄物「爐渣」、「脫硫渣」引入金門,將作為公共工程回填材料,引發強烈關切。
縣環保局說,業者是用「礦物細料」自台灣引進金門,但粒料既非「爐渣」、也非「脫硫渣」。
縣府說明,「礦物細料」是中鋼公司煉鋼廢棄物「脫硫渣」再生加工產品,非「高爐爐石」或「轉爐石」再生加工產品;爐石再生加工產品依法可做為工程材料,但「脫硫渣」再生加工產品「礦物細料」,雖是經濟部核准的工業產品而非「廢棄物」,但還未獲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准,不得用於公共工程。
縣府指出,自106年11月起,儒達公司應石在水泥預拌廠之需,向台灣中聯資源公司進口「礦物細料」6船次,約9400噸。
但金門鄉親擔心,在縣環保局檢驗「礦物細料」是否會產生重金屬污染等結果未出爐前,曝露在戶外的礦物細料酸鹼值pH高達12,與法定標準12.5相去不遠,萬一下雨成了強鹼,隨著雨水滲入地下,對於長期缺水,靠地下水釀酒的金門,將造成無可挽回的傷害。
縣長陳福海發現民怨沸騰,指示「礦物細料」不准用於地區公共工程,且要求業者回運。
縣府發表聲明,業者雖宣稱該批細料未使用於公共(水廠)工程,仍會展開清查、依約處理。未料,縣議員陳滄江接獲民眾爆料,指金沙鎮公所發包的「中蘭出海口排水工程」有使用礦物細料情形,陳滄江憂心公共工程成了豆腐渣工程,且漲潮及雨水的沖刷,可能把強鹼的礦物細料帶入中蘭灣,造成生態浩劫,與金沙鎮民代表王石堆實勘果然發現,工程道路舖面已有約20公尺使用礦物細料。
金沙鎮代理鎮長蔡其朝說,將採樣送驗「讓證據說話」,如果確屬礦物細料,會依合約處理。
縣府參議翁自保說,使用礦石細料是否會變成豆腐渣工程不敢說,但未獲得工程會核准的配料,就是不能使用。
縣環保局等單位到兩處堆放礦物細料場地實勘,以原料與操作許可證記載內容不符,將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處50萬元,並限期1個月補正或改善;另1處場所因未覆蓋妥善貯存,有污染環境之虞,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處3萬元,並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