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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城文創商品受歡迎 公所訂授權辦法量產

頭城鎮公所訂定「頭城鎮公所標、圖像及文創藝品授權作業要點」,盼讓喜愛鎮公所文創商品的店家與團體,可以依照規定申請使用與量產販售。(記者林敬倫攝)

頭城鎮公所訂定「頭城鎮公所標、圖像及文創藝品授權作業要點」,盼讓喜愛鎮公所文創商品的店家與團體,可以依照規定申請使用與量產販售。(記者林敬倫攝)

2017/06/14 12:10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頭城鎮公所為行銷鎮內觀光,不斷發行文創商品,但產品不販售,只供大型活動當作贈品贈送,鑒於許多民眾、商家洽詢,獲得廣大的回響,想索取文創商品,鎮公所訂定「頭城鎮公所標、圖像及文創藝品授權作業要點」,盼讓喜愛鎮公所文創商品的店家與團體,可以依照規定申請使用與量產販售。

頭城鎮公所至今年為止,已推出「龜山島4合1餐具組」、「創意胸花」、「頭城咱的名-勵志歌曲」、「觀光行銷-mv影片」、「觀光摺頁」、「頭城觀光行旅創意手札」及「特色景點手繪明信片」等7項觀光文創商品,頗具在地特色,但這些商品無營利性質,許多民眾索取無門,只能期待鎮內辦理大型活動時,有機會取得。

鎮公所於今年5月26日發布「頭城鎮公所標、圖像及文創藝品授權作業要點」,讓對文創商品有興趣的營利單位與公益團體,能夠依據作業要點,針對產品進行複製、量產與販售,營利用途及公益非營利用途者,需分別回饋公所8%及5%回饋金,即可獲得文創商品的授權。

頭城鎮長曹乾舜表示,頭城是宜蘭縣山、海及島嶼旅遊的觀光大鎮,為提升鎮內的觀光發展,公所除積極舉辦大型觀光促進活動外,也利用資源開發出許多文創商品,獲得熱烈回響,成為鎮內的行銷利器,相信文創藝品授權作業要點的發布,能發揮更大的行銷效益,讓更多人有機會獲得具在地特色的商品。

頭城鎮公所為行銷鎮內觀光,不斷發行文創商品,但產品不販售,只供大型活動當作贈品贈送。(記者林敬倫攝)

頭城鎮公所為行銷鎮內觀光,不斷發行文創商品,但產品不販售,只供大型活動當作贈品贈送。(記者林敬倫攝)

頭城鎮公所為行銷鎮內觀光,不斷發行文創商品,但產品不販售,只供大型活動當作贈品贈送。(記者林敬倫攝)

頭城鎮公所為行銷鎮內觀光,不斷發行文創商品,但產品不販售,只供大型活動當作贈品贈送。(記者林敬倫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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