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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教化」就不判死? 律師3案例分析法官想法…

謝依涵。(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謝依涵。(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2017/04/20 14:1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犯下八里雙屍命案的謝依涵,最高法院判決無期徒刑確定,引發社會一片譁然。臉書粉絲頁「律師談吉他」指出,不判死並非只有「可教化」這麼簡單,並舉桶屍案、割喉案加上媽媽嘴案進行分析。

「律師談吉他」表示,在桃園桶屍案中,法官不只看被告犯行,也看被告的人生歷程顯示的人格,判斷被告「還有沒有救」,另外也會考量不判死「會不會引起更多的殺人效應」。此案三個被告在法官綜合觀察下還有救,認為無期徒刑也達到幾乎永久隔離的效果(最少要關25年),所以沒判死刑。

湯姆熊殺童案中,法官認為被告從小生活環境不健全,又罹有精神疾病,智能程度較低落,想用重大犯罪換取牢飯,並非泯滅人性,而是「悲劇地笨」,並以「只要有『一絲原因不該被判死』,就不能判死」。

至於媽媽嘴案,「律師談吉他」指出,法官認為被告從小到大沒有反社會問題,同學同事均認為其循規蹈矩,專業機構判定被告心理有救的可能,再犯率也不高,因此判定無期徒刑,認已足達隔離與保護社會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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