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穗溫泉區開發原民諮商流會 縣府:擇期再來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花蓮縣政府的瑞穗溫泉開發區計畫,今在瑞穗鄉瑞祥村溫泉部落進行諮商取得原住民部落同意投票,一旁則有反溫泉開發的民眾拉布條抗議!最後因出席戶數代表未過半數而宣告流會。對此縣府表示,流會等於未完成諮商同意程序,將擇期重新送部落會議投票!
花蓮縣政府的瑞穗溫泉特定區計畫,原開發面積包括萬榮鄉紅葉村、瑞穗鄉瑞祥村共960公頃,由於紅葉村反對開發,目前規劃案縮小到275公頃;而開發範圍內還有瑞祥村溫泉部落,因此縣府依法於2月26日在部落召開公聽會後,今天在部落舉辦開發案諮商同意表決。
投票從上午9點半開始至11點半截止,設籍溫泉部落的原住民共103戶,家戶代表投票數必須過半數53戶,表決結果方為有效。結果上午僅28戶出席投票,因未過半數宣告流會。
在上午9點30分投票開始前,部落反對溫泉區開發的族人,於部落集會所前拉紅色布條,上寫著「還我土地、捍衛部落自主權」、「部落會議尚未健全、停止開發案」。
族人葉珠君說,部落不需要財團來「開發」,憑什麼只有財團能給部落工作機會?年輕人可以自己創業,不希望大開發案產生的污水及污染、車潮來破壞自然環境、生活品質。
族人林高捷則說,部落會議有如「被縣府綁架」,他算過最近3年有參加豐年祭的戶數僅50戶,「其餘50戶是哪來的幽靈戶」?他認為這樣的投票結果也不會合理,會犧牲族人權益,他也認為部落會議章程應該重新修訂。
部落會議主席林仁賢則強調,站在部落立場,土地開發後地價可以和平地人的土地一樣,不會因為保留地價格就比較低,他認為開發案對部落有好處、道路可變寬,也能增加工作機會。
現場的縣府原住民行政處代表說,投票流會形同「未完成部落諮商同意程序」,因此縣府還會再行文給部落,重跑一次公聽會、部落會議及諮商同意投票;至於下次表決部落如果還是不同意,縣府也有備案,開發面積會下修為199公頃,以排除現有聚落、原住民保留地及增劃編保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