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籲正視同志需要 後同分享心路歷程

2017/03/22 21:55

〔記者陳炳宏/台北報導〕同婚釋憲近在眼前,「下一代幸福聯盟」今天邀請曾經是同性戀者的「後同」,分享從同志到後同的心路歷程,呼籲政府及社會大眾,應正視同婚法不等於解決同志真正的需要,勿讓同性戀者淪為政治利益的犧牲品,其中後同代表戴小姐表示,自己一出生就認定自己是男生,也曾經跟一個女性朋友相愛並論及婚嫁,但多年後才發現自己原來也可以是個女生,還好當時不能同婚,才能還原自己的女性樣貌。

下一代幸福聯盟家長代表曾憲瑩指出,曾有大法官表示,同性戀是不是天生應該進行研究,以便做為釋憲參考,因此才邀請後同朋友提供自己經驗,讓民眾看見不一樣的同志朋友,藉此進一步瞭解同志們的需要。

出席的連小姐表示,自己從小父母就離異,由祖母帶大,但因為祖母重男(弟弟)輕女(自己)的做法,以及自己分別被公園阿伯與家中女性長輩性侵,最後讓自己渴望並裝扮成男生,藉此保護自己,也因此成為同性戀者。

連小姐說,最後發現自己成為同性戀很大原因,是因為被性侵的經驗導致,在家人朋友不離不棄陪伴下,自己終於開始學習接納自己的性別,並原諒過去所有傷害自己的人,這時才感覺到真正自由。

連小姐強調,如果家中沒有把面對同性戀的衝突觀念解決,即便是同性婚姻立法,也沒有辦法解決同性戀者不被接納的問題,反而會引起更多家庭革命。

另一個後同戴小姐表示,小時候一出生,就認為自己性別是男生,一直到國小健康教育課,才知道自己是女生,但成長過程中也一直認為女生才是異性,甚至高中後開始的第一段同性戀戀情還曾論及婚嫁。

戴小姐說,即使自己打扮像男生、上男廁,但仍在考慮顧及家人的感受下,與女友以分手收場,最後找到答案,才知道是因為母親在家族重男輕女的壓力下,懷孕期就不斷的跟肚子說,一定要生男生,所以一出生我告訴我自己,不能是女生。

戴小姐說,後來發現「原來我可以是女生!」時,感覺還好當時跟第一個女朋友在一起時候,同婚並不合法,如果合法的話,當時可能就結婚了,也看不到「哇!原來我可以是女生!」,而當時出生性別不被母親接納的戴小姐,現在母女關係已經修復。

曾憲瑩強調,同性戀的成因,有很多是跟家庭因素有很大的關係,尤其早期台灣重男輕女的觀念,帶給孩子的傷害其實是影響孩子一輩子,性別平等的真正涵意,是希望男女都平等,都能夠得到同樣的愛、同樣的尊重,孩子成長發展過程中,也都能夠得到同樣陪伴與關懷,不管怎樣,愛、接納、與尊重,是同志心中最需要的,面對現在社會爭議的議題,如果社會沒有共識,強硬推動修法,會對同志族群造成更嚴重的傷害。

曾憲瑩也強調,現在法律還有很大的空間情況下,到底台灣社會要不要這麼快、這麼倉促,就跨一大步進入到同性婚姻,還是說有其他可能,能夠保障同志的權益,但又不會影響到婚姻家庭的做法,需要大家一起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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