牴觸中央法律 澎湖漁船載客被開勸導單
2016/04/05 15:58
〔記者劉禹慶/澎湖報導〕澎湖因地理位置特殊,由90座島嶼所組成,其中有人居住島嶼多達20個,雖然島嶼間有交通船行駛,但交通船頻傳故障,因此必須以漁船載客,雖然澎湖縣政府修法允許,卻牴觸中央法令,今日傳出花嶼漁船遭開勸導單,引發民怨。
花嶼是台灣國土最西端的島嶼,行政區隸屬於望安鄉公所管轄,島上常住人口仍有百餘人,往返交通船為八罩之星,隔天開航馬公花嶼各一航次,但八罩之星近年來頻傳故障,因此島上漁民只好利用自家漁船往返,卻被岸巡安檢人員依法開出勸導單,引發當地居民強烈反彈。
由於連日來為清明假期,今日為最後一天的收假日,花嶼一位黃姓民眾駕駛自家漁船,載乘妻子及就讀花嶼國小的孫女,欲由馬公返回花嶼島,向馬公漁港安檢所報關,卻被依違反漁業法開出勸導單;由於澎湖縣政府修法,居住在二、三級離島居民,只要有身分證明,漁船就能載客,因此民眾不解為何還會被開出勸導單?
海巡署岸巡七總隊表示,漁船禁止載客為中央法令,因此依法開出勸導單,交由澎湖縣政府農漁局進行裁處;澎湖縣政府則表示,只要民眾能提出居住離島的證明,就不會開罰;但層出不窮的中央與地方法令相互衝突,則造成擾民行為,還是應由根本上修法方向進行,才能一勞永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