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我方遭印尼槍擊漁船沒有非法作業
2016/03/28 20:19
〔記者洪臣宏/高雄報導〕台灣琉球籍「聖德財號」及「連億興116號」遭印尼公務船槍擊,漁業署初步調查,根據判讀2艘漁船航程紀錄器(VDR)等資料,沒有涉及非法作業,且案發當地有海盜出沒,漁船不瞭解對方身分加速離開屬於正常,呼籲我方漁船經過印尼水域時懸掛國旗,以免發生誤會。
「聖」、「連」2艘漁船於3月21日凌晨3時行經印尼專屬經濟水域(EEZ),突遭印尼公務船追逐並開槍,後經調查「聖」船駕駛艙、船員住艙共有17處彈孔,引發「朝人開槍」執法過當爭議。
2船24日抵達新加坡裕廊漁港後,漁業署派員關切船員與案發狀況。漁業署今天指出,該2艘漁船為政府核准赴印度洋作業的鮪延繩釣漁船,亦為印度洋漁業委員會(IOTC)白名單漁船。
漁業署綜合判讀漁船上的漁獲電子回報系統(e-logbook)、船位發報器(VMS)、航程紀錄器(VDR)等資料,證實2船於3月18日結束作業後,即以每小時約7浬航速進入印尼水域,之後維持該速度連續不間斷航行,沒有作業跡象。
2名船長向漁業署表示,案發時由印尼籍船員當班,但他們聽不懂無線電傳來的訊息,正值深夜才會本能地加速擺脫追逐,並沒有衝撞印尼公務船情事。「聖」船船長也出示2枚較完整的彈頭及2個彈頭碎片,回想當時仍心有餘悸。
漁業署指出,該海域曾有海盜出沒,船長不瞭解對方身分加速駛離,實屬正常,印尼政府對外公布的影片也看不到衝撞公務船畫面。漁業署表示,雖然漁船進入他國EEZ,他國公務船有權執行登檢,但這次印方登檢程序不明確,印方使用武力時機及是否過當,有必要請印方釐清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