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通20元」拉客 「半斤」藏角落引紛爭
〔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真的很離譜!」宜蘭縣最近有流動攤販,穿梭市場擺攤販售地瓜、百香果,掛起「產地直銷,20元」的斗大標示,但在標示角落藏著小小的「半斤」字體;很多消費者受騙衍生糾紛;縣府消保官周錫福痛批,不當行銷手法已構成詐欺行為,會偕同警方加強稽查。
宜蘭市南館市場、羅東鎮民生市場,最近都可看到一輛小貨車就地擺攤,掛起「產地直銷、保證甜、20元」的廣告標示,相當醒目,地上擺滿地瓜與百香果,任君挑選,還有錄音廣播喊著「通通20元」;很多消費者以為1斤20元,尤其是百香果很搶手,較一般市價4、50元便宜很多,許多人買回去後發現,花了40元怎麼只給1斤,以為業者算錯折返理論。
消費者說:「不是1斤20元嗎,40元應該2斤啊?」業者指著標示說:「20元是半斤,上面寫得很清楚。」消費者抬頭一看,髒話差點罵出口,「半斤」小小的兩個字,藏在標示角落,遠遠的只看到20元,根本看不到「半斤」,批評業者做生意不老實。
無獨有偶,宜蘭市女中路與中山路口也有業者擺攤,立起標示「甜甜甜、水蜜桃,全部1粒18元」,字體相當大,但標示裡又藏著「+2,蜜李」的小小文字;消費者以為水蜜桃1粒18元而上前詢問,業者竟說:「18+2,蜜李1粒20元,不是水蜜桃。」消費者氣得說:「很離譜。」
有人自認倒楣,但有人不甘權益受損,憤而向警方控告業者詐欺;縣府消費者服務中心也接到多起申訴電話。消保官周錫福前往市場了解,果真發現業者「掛羊頭賣狗肉」,當場制止這種行為,要求撤下不實標示。業者稱,這是一種噱頭與行銷方式,吸引顧客上門並沒有詐欺。
周錫福說,這是不當的行銷方式,讓消費者陷於錯誤,是很不負責任的作法,這些攤販多是從中部來宜蘭擺攤, 除涉及詐欺的刑事責任,業者若不改善,可依消保法處6萬元至15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周錫福指出,會偕同警方加強稽查,也呼籲業者應就商品的單位、價格誠實標示,消費者購買時也應詢價,弄清楚標示的資訊,以免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