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內普發現金3600元 年底前可領到
2026/05/20 05:30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林內鄉公所將普發現金,鄉民代表會三讀通過公所提出的「林內鄉生活慰助金自治條例」,只要今年三月卅一日前設籍於林內鄉,每人可領三六〇〇元,初估有一萬六千多人符合資格,經費約五千八百萬元,最慢年底前可領到。
自治條例三讀通過
林內鄉公所指出,因應近期國際情勢變化及民生物價持續上漲,造成鄉親生活壓力,經審慎評估及檢視公所財政後,在不影響地方建設下兼顧民生照顧,提出發放生活慰助金,並擬訂自治條例送鄉代會在這次定期會審議。
鄉代會主席許林玉琴表示,公所有能力發錢,大家都很高興及支持,鄉長說鄉庫還有四億多,因此在審自治條例時也有鄉代建議提高至六千元或一萬元,經公所說明,鄉庫現有財源四億多還要用來發員工薪水、工程款、建設經費等,剩餘一億三千萬要用於公墓整理、清潔隊購置碎木機、洗街機等,最後達成三六〇〇元共識。
鄉公所說,林內鄉生活慰助金發放對象,除了今年三月卅一日前設籍林內鄉,且造冊日前仍持續在籍者之外,新生兒部分,今年三月卅一日前出生但尚未辦理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者,只要在領取期限前辦妥戶籍登記,都可領取,初估約有一萬六千多人可領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