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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雲林林內普發3600元拍板 今年底前發放

    2026/05/19 13:52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
    林內鄉發放生活慰助金自治條例經鄉代會三讀通過,今年底前鄉民每人可領3600元現金。(記者黃淑莉攝)

    林內鄉發放生活慰助金自治條例經鄉代會三讀通過,今年底前鄉民每人可領3600元現金。(記者黃淑莉攝)

    林內鄉公所提出發放生活慰助金自治條例送鄉民代表會審查,昨(19)日三讀通過,鄉公所今日指出,只要在今年3月31日前設籍,且在公所完成造冊前仍在籍的林內鄉民,每人可領現金3600元,預估符合資格有1萬6000多人,總經費約5800多萬元,今年底前發放。這是雲林縣第1個普發現金的鄉鎮市公所。

    林內鄉公所指出,有鑑於物價持續上漲,造成鄉親生活壓力,鄉長劉姿言評估及檢視公所整體財政後,在不影響各項地方建設下兼顧民生照顧,提出發放生活慰助金,並擬訂自治條例在鄉代會這次定期會審議。

    林內鄉代會主席許林玉琴表示,劉鄉長先前就在公開場合宣布,公所將普發現金每人3000元,代表會審查時有鄉代提出,既然鄉庫現有財源足夠就發6000元,也有人建議發1萬元,經過討論後最後拍板3600元,並於昨天三讀通過自治條例。

    鄉公所表示,林內鄉生活慰助金發放對象為2026年3月31日前設籍林內鄉,且在公所委請戶政機關造冊日前仍持續在籍者,今年3月31日前出生未辦理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新生兒,在領取期限前辦妥戶籍登記者,預估有1萬6000多人符合資格。

    鄉公所說,總經費預估約需5800多萬元,公所將提出墊付案,鄉代會6月中旬臨時會通過後,即可著手辦理相關發放作業,預計年底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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