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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首例》路殺流浪貓 駕駛逃逸罰1.5萬

游小姐接出冰凍在動防所長達3個月當物證的流浪貓遺體,進行火化。(游小姐提供)

游小姐接出冰凍在動防所長達3個月當物證的流浪貓遺體,進行火化。(游小姐提供)

2024/07/05 05:30

〔記者王峻祺/宜蘭報導〕宜蘭市津梅路三月有隻流浪貓遭輾斃,林姓女駕駛被路人攔下告知後,留假電話後加速駛離;民眾氣不過,蒐集事證告到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幫枉死流浪貓申冤。歷經三個多月,動防所依違反動保法對林女處一萬五千元罰鍰,另須參與三小時動保講習課程,成為宜蘭路殺動物開罰首例。

路人告知肇禍 竟留假電話駛離

這起路殺流浪貓發生在三月廿二日,檢舉人游小姐提供監視器畫面,大橘白流浪貓被林女駕駛自小客車輾過斷氣。林女未停車查看,被路人攔下告知,林女開車窗竟說「現在是要我賠錢嗎?為什麼要放你家的貓在外面跑?」還留假電話遭識破,隨即踩油門加速駛離。

「不能姑息冷血態度。」游小姐說,在路上的流浪貓、犬,本來就有發生受傷風險,駕駛若沒看到或來不及減速,當被告知撞到動物,通常一句「不好意思,我沒看到,不知道怎麼處理」,絕對無人會過度責怪,但林女冷血態度讓人吃驚。

游小姐為了幫浪貓討公道,歷經三個多月,終於得來遲到的正義,希望藉由懲戒讓肇事者改變開車習慣及尊重生命,減少不幸發生。協助此案的縣議員林岳賢說,此案是宜蘭首例,也是縣內動保歷程的大躍進。

動保所:審酌行為後態度做處置

動植物防疫所長陳祖健表示,有關路殺動物處分,外縣市雖有案例,但宜蘭是首例,審酌過程嚴謹,除考量行為人涉犯動保法過失傷害致動物死亡,也參酌行為後態度,經通盤審議所有證據,依違反動保法處一萬五千元罰鍰;動防所呼籲,民眾若不慎路殺動物務必停車處理,並應通報相關單位,才能避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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