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著「縣長助理」名號誆騙6500萬 林姿妙親信許智信涉貪一審判12年

以林姿妙名義誆騙6500萬元,宜蘭縣政府專員許智信(中)涉貪污等罪判處12年。(資料照)
〔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宜蘭縣政府公共造產專員許智信,打著縣長林姿妙助理名號在外誆騙募資與借貸;民間傳出受害者逾50人,累計金額逾億元。宜蘭地檢署掌握到17名被害人,總計受騙約6500萬元,今年2月依貪污治罪條例和刑法詐欺罪嫌起訴許智信。宜蘭地方法院今天上午宣判,判處許智信12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
許智信雖掛名公共造產專員,實際上是縣府宜蘭市駐區專員,支援縣長室基層服務業務,幫林姿妙「跑攤」。不料,去年9月28日突然無故曠職,外傳捲款潛逃,不乏民代、地方名人被騙「投資」,詐騙金額逾億元,受騙民眾詐鍋將矛頭擔向縣府與林姿妙,在地方鬧得甚囂塵上。
許智信跑路後在中部棄車,手機幾乎每天換門號,一度還想偷渡出國。失聯落跑9天,去年10月7日在台北車站落網,檢方訊後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方調查,許智信2020年2月起,利用縣長室專員(實際職務是公共造產專員)身分,邀請被害人投資賺錢,或以高額紅利吸引被害人掏錢,話術相當多,包含稱標到媽祖文化節邀請被害人投資、稱縣府執行口罩及媒體採購出現困難需資金挹注,或稱廠商缺標金投標童玩節工程,可一起投資獲利等。
檢方掌握17名被害人,有人最多被騙1280萬元,受騙總額累計6500萬元;但許智信否認犯罪,主張只是一般借貸,他在外欠有債務,其中包含地下錢莊,急需用錢。
今年2月檢方偵結,認定許智信涉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刑法詐欺罪嫌提起公訴。宜蘭縣政府當時即表示,許男在去年曠職失聯後,即依照勞動契約將其解雇,針對其個人行為導致民眾權益受損部分,縣府尊重司法調查程序及結果。
宜蘭地院今天上午11點半宣判,法官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務以及刑法詐欺取財等罪,判處許智信12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