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遊蕩犬貓通報處 動保處設牌宣導
桃園市動保處在龜山區文青路附近設告示牌,向市民宣導家犬寵物不放養。 (記者黃政嘉攝)
〔記者黃政嘉/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在各行政區經通報有較多遊蕩犬貓、流浪犬貓之處,在當地電線杆或路口號誌桿設有告示牌,提醒民眾與犬貓保持距離,宣導寵物不放養,避免牠們造成市民困擾、環境的安全與衛生等問題。
提醒登記、不放養、保持距離
動保處依各地通報狀況做不同宣導,像龍潭區石門山登山口、龜山區文青路的告示牌,寫著「敬請配合家犬寵物登記及絕育,不放養,配合TNVR政策絕育控管」,平鎮區合作街十一巷則宣導「此處有流浪犬貓出沒,不傷害,莫驚慌,要謹慎,勿騷擾」。
動保處長王得吉說,有飼主的犬貓在路上自由活動稱為「遊蕩犬貓」,沒有飼主的則稱「流浪犬貓」,龍潭石門山、龜山虎頭山、靠海邊的新屋區與觀音區都是犬隻活動熱區,遊蕩犬檢舉案件狀況多元,如果民眾反映屠殺貓狗,動保處派員了解卻找不到證據時,也會做告示牌,民眾若棄養動物,經查屬實,將被開罰三至十五萬元。
平鎮區廣達里長鄒碧珠表示,里上流浪貓比較多,有人會去餵養,沒多久就生出小貓來,也有里民車子剛洗好,因流浪貓跳來跳去的關係又產生污漬,也曾在空屋發現貓屍體,動保處在合作街十一巷設告示牌的效果不彰,不關心的人視而不見,建議增設牌面或改設在較醒目位置。
動保處回應,民眾可打電話跟動保處申請誘捕籠,自行下籠子捕捉,再通知動保處對捕獲的犬貓做結紮,之後跟民眾溝通確認評估放回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