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飲料店7月起 禁用一次用塑膠杯
2023/04/28 05:30
環保減塑 全市989店家 估1年減用杯量達7260萬個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環保局昨天宣布,配合中央「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減塑政策,今年七月一日起,市境飲料店、連鎖咖啡店等業者,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給消費者,包含石化基、生物基、生物可分解塑膠,估計現有九八九間店家,政策實施後,一年可減少使用七二六○萬餘個塑膠杯。
民眾自備環保杯 商店可改用紙杯
全國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有店面的餐飲業等八大場所,已經於二○一九年八月八日起禁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
去年四月行政院環保署頒布「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減塑政策,除了民眾自備環保杯可減五元、連鎖便利商店今年元旦起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等,也授權地方政府於明年底前提報飲料店限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實施日期,台北市去年底上路,新北市預計今年五月一日起禁用。
桃市環保局長陳世偉昨說,市府去年底著手規劃禁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實施日期,多次與轄內業者溝通、電訪及現場調查,掌握業者塑膠杯庫存去化及政策期程預告,並召開研商會議,業者皆表達願意配合推動減塑政策。
環保局一般廢棄物管理科長李美質表示,飲料店包括從事茶、咖啡或冷熱飲等飲料販售或調理供應顧客飲用的行業,店舖及攤商(舖、販)都算,初期會以輔導為主,讓業者有時間將庫存消化完畢。
循環杯借用 連鎖店241門市加入
陳世偉強調,新規定施行前,環保局會持續宣導政策,呼籲店家配合改用紙容器或提供循環杯租借服務等,今年元旦起,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目前全市有二四一家門市加入,民眾購買手搖飲,除可自備環保杯,也可多使用循環杯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