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囤積自治條例上路滿月 議員稱基層憂被告侵入住宅
2026/04/13 16:42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
桃園市率全台之先訂定住宅囤積行為處理自治條例,讓影響公共安全及環境衛生的囤積戶,有法源依據可解。(環保局提供)
桃園市率全台之先訂定住宅囤積行為處理自治條例,上月10日發布施行才剛滿月,議員接到不少基層反映,實際執行上出現踢皮球、流程不清、囤積戶消極應對等問題,更憂心被提告侵入住宅罪;副市長蘇俊賓表示,日前於區政會議上已完成執行機關的明確分工協調,在認定囤積行為上,以是否影響公共安全及環境衛生為兩大關鍵指標,目前已陸續受理民眾陳情案,若在執行時衍生法律成本,則由公部門負擔。
桃市府囤積行為處理自治條例,主要在將私領域的處理漏洞補起,明確被認定有囤積行為者,若有拒絕、妨礙或規避執行情形,經勸導無效最高可處3000元罰鍰,但自治條例上路後,實際執行上問題頻仍,環保局今(13)日於市議會工作報告,不分黨派議員紛紛提出質詢,議員彭俊豪表示,自治條例立意良善,但囤積行為認定標準、由誰認定要明確,若屢勸不聽個案可否代為執行,萬一住戶提出告訴,即使有自治條例支撐,對執行者仍是困擾,市府應作第一線最大後盾。
議員謝美英表示,日前各單位前往中壢區某處住家稽查,屋主事先將囤積在外的大量廢棄物往家裡塞並清空騎樓,隨即離去不願面對,大家依然沒轍,類似案件層出不窮,市府應思考從心理層面協助,避免囤積行為反覆出現。
議員于北辰表示,很多里鄰長反映,處理囤積戶若由無公權力的里鄰長跟志工執行,不僅衍生鄰里紛爭,甚至還可能被告,執行的權責分工要清楚明白,不能全由里鄰長跟志工來扛。
議員楊朝偉表示,環保局及消防局去年統計全市嚴重囤積約有200戶,跟環保局目前查報的數量有極大落差,而市府在清除囤積物的同時,也要關注屋主心理狀況。
環保局長顏己喨表示,囤積行為處理的分工已明確訂定,由區公所、建管處主導進行稽查與協調,民政局負責督導公所及進行裁處,消防局、建管處認定公共安全,衛生局認定是否有傳染病之虞,社會局負責導入社工關懷訪視並轉介社會安全機制,警察局負責現場安全維護,環保局則負責後續公共衛生認定及排出清運,過程中並未要求里長或環保志工進行清理或稽查,市府將持續加強政策宣導,避免產生誤解與壓力。
環保局表示,各區公所已陸續受理民眾陳情囤積案件,其中桃園、中壢及龜山區公所均已啟動聯合稽查與輔導程序,其中,桃園區南華里案件,住戶同意本月底前自行清理完成,騎樓堆置部分已由清潔隊先行清理完畢,中壢區仁祥里案件於本月10日聯合會勘時,屋主不願開門且避不見面、規避稽查,公所已於現場蒐證並依自治條例規定舉發,後續將裁處3000元罰鍰,若屋主未改善將按次連續舉發處分。
桃園市率全台之先訂定住宅囤積行為處理自治條例,讓影響公共安全及環境衛生的囤積戶,有法源依據可解。(環保局提供)
桃園市率全台之先訂定住宅囤積行為處理自治條例,讓影響公共安全及環境衛生的囤積戶,有法源依據可解。(環保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