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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女老師屢遭學生攻擊成傷!桃園市教師會籲正視校園暴力

桃園市有高中女老師屢遭學生暴力相向,傷痕累累。(記者鄭淑婷翻攝)

桃園市有高中女老師屢遭學生暴力相向,傷痕累累。(記者鄭淑婷翻攝)

2023/10/16 16:00

首次上稿:11:40
更新時間:16:00(新增桃園市教育局回應)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校園屢傳暴力事件,桃市教師會暨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近日已接到4、5起通報,有老師多次遭學生攻擊受傷,家長卻不願配合帶回管教,該名老師至今仍壟罩在暴力陰影之下,桃園市教師會籲桃市府正視校園暴力,別讓老師淪為「肉盾」,並籲中央補充法的不足,強制監護人配合介入管教。

桃市府教育局回應,針對學生情緒行為導致校園衝突事件,均已安排特殊教育輔導團入校進行個案訪視輔導,並依學校評估需求,補助助理人員及因應學生情緒高張時,暫時性彈性課程鐘點費用,讓學校得視學生情形彈性安置、抽離學生及調配所需人力,以優先維護校內師生人身安全。

據悉,這4、5起校園暴力事件主要發生在國、高中校園,包括老師多次遭學生攻擊成傷,甚至有學生持原子筆攻擊老師眼睛、同學攻擊同學等,其中,1名身形瘦弱的高中女老師多次面臨學生暴力對待,拉扯、對峙過程造成手部傷痕累累,連班上學生也被該名學生拳腳威脅。

教師會表示,發生暴力事件之後,校方窮盡「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22條規定的輔導管理辦法,並在無效後依該注意事項規範的特殊輔導管教措施,請警察到校、救護車送醫,並請家長帶回自行管教2天等,由於該注意事項對家長不具強制性,在家長不願配合之下,施暴學生持續到校,學校師生壟罩在暴力陰影。

教師會表示,教育人員在教學現場雖被期待有教無類,但面對有暴力傾向的學生或家長時,往往得承擔不可預期的人身安全風險,籲桃市府正視校園暴力,面對持續性的攻擊事件應有更具體作為,包括補足學校所需人力與物力。

當教育人員為防止學生自傷或傷人事件而受傷時,應比照「公務人員保障法」給予慰問、補償和休養,若教育人員為防止學生自傷或傷人,不得不做出強制行為,因此衍生後續遭監護權人訴訟威脅,也應依照「教師因公涉訟辦法」給予教育人員司法訴訟上的後援,同時籲中央應補法之不足,強制監護人配合介入管教,否則校園暴力最終往往走向師生互告、生生互告、家長間互告。

教育局表示,針對學生在校有干擾、攻擊他人等行為,將視學校需求專案補助學校外聘輔導人力經費,另學校有編制專任輔導教師, 依其個別化需求訂定輔導方案或計畫,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亦提供心理衛生諮詢服務。

教育局表示,若教師依法執行職務涉訟有延聘律師需求,均可依「教師因公涉訟輔助辦法」申請經費補助,也委請台北教育大學辦理教師支持方案,提供老師諮商、諮詢及研習課程,另有關教師會提及的修法議題將函請教育部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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