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霸凌防制規定 國教盟:韓國將霸凌紀錄提供給大學
國教行動聯盟攜手教育部、國立中山大學、國立台北大學橄欖枝中心,在全國多個縣市舉辦「校園霸凌防制暨家長座談會」,共有600多位家長與教育工作者參與。(國教盟提供)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教育部近日預告修正「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現行規定「一次性」身心暴力案件,因為「不具持續性」而非霸凌,修正草案增訂「嚴重肢體動作或網際網路侵害行為,若超出一般社會通念可忍受程度,準用霸凌防制準則。」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韓國計劃從2026學年開始,將校園暴力加害學生的處分結果,紀錄在學生檔案及大學入學考試評價中,盼收警惕之效,我國修法之際,如何取得有效平衡、通報後如何處理,以及加害者如何反思自己、避免再犯,都是家長關注的重點,不過,日本修改霸凌制度後,霸凌通報案件上升至61萬件,問題尚未能有效解決。
教育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修正草案」增修27條,過往學生對學生霸凌,常被認定是一次性衝突事件或一次性的欺負,修法增訂嚴重「肢體動作」或「網際網路」侵害行為,準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辦理,未來都將能循霸凌調查輔導程序處置。王瀚陽表示,校園應該是孩子們學習和成長的地方,而不是讓他們受到傷害的地方,只有當所有人都一起面對和共同努力,才能真正解決校園霸凌問題。
國教行動聯盟攜手教育部、國立中山大學、國立台北大學橄欖枝中心,在全國多個縣市舉辦「校園霸凌防制暨家長座談會」,600多位家長與教育工作者參與,並邀請「透過戲劇與陪伴的方式引導非行少年回到正軌」的逆風劇團創辦人成瑋盛,由劇團少年阿彥現身說法分享自己如何改變的感人歷程,一起反思親子相處方式,鼓勵大人尊重與相信孩子,重新找到促進關係的方法,與孩子建立良好的互動關係。
參與座談的家長關注教師的懲罰方式是否過當,例如有國小老師祭出連坐處罰、不能下課等,是否已違背教育部禁止體罰的政策,也擔心霸凌調查小組與輔導老師的角色是否會產生衝突,認為應由不同人員執行;也關注霸凌的認定、處理方式與後續影響,希望了解霸凌是否會留下記錄、法律效應、如何區分一次性的欺負和長期的霸凌,以及如何處理特殊生的霸凌行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