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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公局技工向業者收賄127萬 雙雙貪污罪起訴

高公局簡姓約僱維護技工向黃姓業者收賄127萬餘元,士檢偵結依貪污罪起訴兩人。(資料照)

高公局簡姓約僱維護技工向黃姓業者收賄127萬餘元,士檢偵結依貪污罪起訴兩人。(資料照)

2024/05/23 13:28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簡姓約僱維護技工,被查出承辦內湖段路燈巡查維護標案時,涉嫌分次向黃姓業者收賄127萬餘元。士林地檢署偵結,今依貪污等罪將簡、黃起訴,並宣告沒收所有不法所得。

起訴指,簡姓技工負責內湖段轄內國道養護、維護及通報搶修等工程的案件契約執行與管理業務:黃男則為水電工程行負責人,並於2016年至2020年承攬5件內湖段的路燈巡查維護工程標案。

士檢指,黃為了酬謝簡協助順利通過驗收,將工程實作款項的1.5%至3%的當作賄款並裝在白色信封內,先後於高公局北工處內湖段的辦公大樓機房吸菸區或於會勘過程中,交給簡男,賄賂金額達127萬8000元。

後來法務部調查獲報,先後三度前往簡、黃住處等地搜索,並於簡男家查扣60萬元;兩男到案後也都坦承犯行。

士檢偵結指兩男分別犯貪污治罪條例中收受賄賂罪、不違背職務行賄罪,並建請法院沒收犯罪所得127萬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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