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怕鬼」找男同事陪睡還LINE男友... 翻臉控性侵告不成
台北地檢署勘查飯店監視器發現,女方回房間時的腳步不像爛醉,其他同事也證稱兩人事發後互動無異狀,認定男方罪證不足,今將男方不起訴。(情境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有男友的OL霏霏(化名),指控男同事乘她出差喝醉酒,爬上她的床偷親脖子,還隔著內褲摸她下體,甚至在她昏睡時指侵得逞;男方則供稱女方傳訊說「怕鬼」找他陪伴,兩人互動曖昧。台北地檢署勘查飯店監視器發現,女方回房間時的腳步不像爛醉,其他同事也證稱兩人事發後互動無異狀,認定男方罪證不足,今將男方不起訴。
去年7月,兩人與另2名同事一起從台北到高雄出差,當晚入住飯店後,4人還先在同一個房間喝酒小聚,幾杯黃湯下肚後,同事各自回房,不料,一個星期以後,霏霏突然對男同事提告性侵。
霏霏指控,事發當天清晨5時許,男同事乘她仍在昏睡時,爬上她的床偷親她的脖子,還隔著內褲撫摸她的下體,之後甚至指侵她得逞。男方未否認與女方有親密舉動,但辯稱沒有違背女方的意願。
男方指稱,當晚同事小酌後各自回房,霏霏說她「怕鬼」,不敢一個人睡,便找他陪伴,清晨起床後,兩人互動曖昧,他因此做出親密舉動,霏霏當時意識清醒,他並未違反霏霏的意願,可能是回台北後,霏霏不滿雙方互動降溫才對他提告。
由於雙方各說各話,檢方為釐清事發經過,調閱飯店監視器影像,查出霏霏從同事房間走回自己的房間時,不像喝醉酒般步伐不穩,也無須旁人攙扶,且她還曾傳訊息給男友,稱自己怕鬼,請同事留在房間陪她。此外,當時同行出差的同事也證稱,事發前一晚4人曾小聚喝酒,隔天集合時,兩人的互動也都很正常,並未有何異狀。檢方比對現有事證,難認定男方違反女方的意願,予以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