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穿「警用雨衣」趴趴走? 警方提醒亂穿恐觸法
該名外送員穿著印有警察字樣的雨衣上路。(記者王冠仁翻攝)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昨天有網友在外送員的臉書社團發文,聲稱一名外送員穿著有標示police字樣的雨衣外送,引起網友議論紛紛。對此,轄區警方今天表示,根據該圖片,該名外送員所穿著的雨衣樣式,已經不是現行警方使用的雨衣,該名外送員也非警察同仁,但該名外送員穿有標示警察之衣物,是否有其他意圖尚未可知,故仍會通知他到案說明。
警方表示,昨天早上7時許,該名外送員穿著背部有「police」、「警察」字樣的雨衣,行經台北市民權西路、重慶北路口,被民眾用行車紀錄器拍下,並將相關畫面上傳到「UberEats台灣」臉書社團,引發議論。
警方呼籲,民眾如果無故穿有公務人員服飾或徽章、官銜公然在外,會有觸犯刑法第159條「公然冒用公務員服飾、徽章或官銜者,處15000元以下罰金」之嫌,請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該名外送員穿著印有警察字樣的雨衣上路。(記者王冠仁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