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保法立法獨缺政院版草案 環團籲速提案送審
環團及立委邱顯智(圖左1)今日聚集在行政院前,要求行政院儘速提出政院版的海洋保育法草案,並送到立法院審查。(記者陳嘉怡攝)
〔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台灣四面環海,但最能落實海洋永續精神的「海洋保育法」,卻因獨缺行政院版本草案,立法進度延宕。今(20)日環團聚集在行政院前,要求行政院儘速提出政院版草案,讓海保法有機會在立法院本會期通過,否則目前已送進立院的其他版草案,恐因屆期不續審遭擱置,海保法立法進程得重頭來過。
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常務理事郭佳雯表示,目前海洋保育相關法規散落在各法,但因保護標的不同、管制標準有所差異,無法真正落實海洋保育。海洋三法中目前只有「海洋產業發展條例」通過立院三讀,而最能夠從源頭解決問題、落實海洋永續精神的「海洋保育法」至今還看不到。
立委邱顯智表示,台灣作為海洋國家,但海洋近年卻飽受離岸風電、環境污染,及中國抽砂船與漁船過度捕撈等危害,導致我們在海洋保育上不僅缺乏足夠人力及經費,又面臨法制不足無法開罰的問題,修法速度遠不及海洋被破壞的速度。
邱顯智表示,目前已是立法院第十屆的最後一個會期,但至今立法院還未見行政院版本的「海洋保育法」草案,若沒有政院版的草案,立法院召委不可能排審,而現在已送進立院的眾多版草案也會因屆期不續審遭擱置。
雲林縣近沿海作業漁船協進會理事長李平順則提到,海保法其實非外界或漁民所想,一旦實施就無法辦法捕魚,而是落實分區管理讓海洋資源永續,只要政府多與漁民溝通了解,相信漁民不會反對海保法。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專案經理官淳安也說,海保法不是要讓大家不吃魚或不抓魚,相反的是要透過海保法保護漁業資源永續,才不會讓魚愈抓愈小、愈抓愈少,並盼透過海保法讓水下整體生態系都能獲得保護。
雲林縣近沿海作業漁船協進會理事長李平順(圖左3)提到,海保法並非一般漁民所想,一旦實施就無法捕魚,而是落實分區管理讓海洋資源永續。(記者陳嘉怡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