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界劉德華」被爆涉拍15G性愛激戰片 夫妻互控一堆爛帳全不起訴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因高、富、帥而有「銀行界劉德華」稱號的外商銀行林姓副總裁,遭許姓妻子爆料偷拍她的性愛影片及劈腿小三、小四,還收藏與多名女子性愛、容量多達15GB的偷拍影片,女方為此控告男方通姦及妨害秘密,另告發男方性侵、偷拍其他被害女子;男方反控女方侵入其私人電腦,提告妨害電腦使用等多罪;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2人均罪證不足,今將2人都不起訴。
林妻曾向媒體爆料表示,她之前有找過小三,也打電話給小三2、3次,但小三卻嗆她沒有證據不要來告,之後就不理不睬,被林男偷拍的被害女生中,她知道有一個是在銀行界。
林妻指控,影片中有其他被害女性表明不想被拍,但林男仍繼續拍,也有發現疑似被害人在沒意識的情況下而被拍攝的影片;另外,林男除了自拍之外,還將性愛影片分類。
林男則稱拍攝性愛影片只是夫妻之間的情趣,反控妻子擅自侵入其私人電腦;此外,2人分居後,林男搬離妻子所買的房子,但仍有包括泳褲、眼霜及杯子等私人物品還沒來得及帶走,妻子卻不歸還,之後還向媒體爆料夫妻之間的私事,控告妻子侵占、竊盜、妨害名譽等罪。
另外,林男還控告妻子,假借統籌家庭收入進行投資等名義,從前年7月至去年3月間,騙他拿出240萬元的薪水及年終獎金,事後卻不還錢,此部分提告詐欺。
針對林男被控偷拍妻子的性愛影片及通姦的部分,檢方勘查影片後發現,當時林男與妻子交歡時,呈現男上女下的姿勢,林男則在上方拿手機錄影,女方則閉著眼睛,告知林男「我不喜歡這樣」,要求林男別拍攝,認定女方事先知情林男拿手機錄影,認定林男沒偷拍;通姦部分則因已除罪化。
另就林男被妻子告發偷拍及性侵小三、小四的部分,除了拍攝性愛影片之外,還包括女方穿睡衣睡覺時,被林男拍攝露出私密部位的2張照片等;不過,被拍攝的女子均證稱知道自己被拍攝,也否認被林男性侵。此部分檢方認定林男的罪證不足。
至於林男反控妻子侵入電腦等罪,檢方將林男的電腦送交調查局還原,發現確實有設登入帳號及密碼,但林妻當時把隨身硬碟直接插進電腦後,不須登入帳號及密碼,即可順利登入,認定林男的電腦並未被妻子惡意破解侵入。
林男另告妻子不歸還他私人物品等部分,由於2人曾相約1天,讓林男搬家拿走私人物品,此部分也認定林妻罪證不足。而林男控告妻子詐欺的部分,檢方發現林男是自願將薪水匯給妻子,且基於其在銀行任職的財經專業,還曾教妻子該如何運用投資資金,認定妻子並未施用詐術,予以不起訴。據了解,雙方目前仍在進行離婚訴訟中。